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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代孕,与传统的自然生殖方式有所区别,是指“代人妊娠的妇女,或利用自己的卵子人工授精后妊娠,分娩后交给别人抚养,或利用他人的受精卵植入自己子宫妊娠,分娩后交该人抚养。”分娩者常被称为代孕女性、代理孕母、代孕者或代孕妈妈。代孕是借助现代生殖技术发展而出现的产物,是委托方夫妇基于自身生育障碍而采取的一种非常态选择。代孕的类型也可以做简单区分。根据代孕者除提供子宫之外是否兼提供卵子,代孕可分为“妊娠型代孕”(又称“完全代孕”,代孕者不提供卵子,与代孕子女无血缘关系)及“基因型代孕”(又称“部分代孕”,代孕者提供卵子,与代孕子女有血缘关系)两种类型。根据代孕者是否收取超过合理限度之外的补偿费用,代孕又可分为“非商业型代孕”(或称“无偿代孕”、“合理补偿代孕”及“利他式代孕”)和“商业型代孕”(或称“有偿代孕”、“酬金代孕”)。我国是严禁代孕行为的。具体可参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定》,其中明令禁止相关医疗机构和技术人员实施代孕,并明确了医疗机构实施非法代孕的法律责任,即对于实施代孕技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政府应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世界范围看,也仅有英国、澳大利亚和以色列等少数几个国家或地区支持无偿的、志愿的代孕,商业性代孕也被严格禁止。那么为什么全世界都要用严格的标准审慎对待代孕呢?1、被代孕儿童抚养权的界定问题。传统生殖方式通过男女性交结合以自然分娩为孕育子女的途径,血缘父母即为子女法律上得到承认的抚养人及监护人,对于母亲身份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显然无可争议。而代孕行为背离了传统的生育方式,将使被代孕儿童的抚养权界定产生争议,譬如,以德国、法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在立法上禁止代孕的国家,普遍认为代孕母为代孕子女的法定母亲,这一判定标准直接使得代孕协议失去价值。2、代孕女性的尊严贬低以及生殖工具化、商业化问题。代孕在给不孕不育夫妻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对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造成了严峻的挑战。代孕或被看作是女性对身体器官的出借,这一行为贬低了女性群体的尊严,强化了对女性身体的控制,有使妇女沦为生产机器、孵化器的嫌疑。此外,一旦开放代孕,身体的商业化很难遏制,可能造成市场管理秩序难以把控的流弊。3、贫富群体的阶级压迫、剥削问题。代孕行为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一个事实:有钱人利用经济优势来寻求代孕女性,而这样的代孕女性往往都是贫困阶层的代表。经济水准的贫富差别实际上加重了富人对穷人的压迫,通过商业代孕途径,经济富裕的受术夫妻要向贫穷的代孕母亲支付高额的费用。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双方经济水平的不对等,受术夫妻通过经济上的优势地位,利用代孕母亲急需用钱的艰难处境来实施剥削。以印度为例,代孕母亲可能仅仅为了美元的报酬就接受十月怀胎和分娩之苦。4、被代孕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且不谈被代孕儿童出生后将面临被嘲笑、歧视的风险,被代孕儿童在没有发言权的前提下被转手,当被代孕儿童为先天畸形或患有重大疾病时,将面临被基因父母或者代孕母亲抛弃的可能。在近期一个央视披露的代孕暗访中,代孕机构负责人信誓旦旦地保证,不健康或畸形的孩子都由机构处理,受术夫妻无需承担任何风险。那这些不健康或畸形的孩子命运如何,又将遭受什么待遇呢,他们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5、基于代孕女性对被代孕儿童产生情感不舍所致的纠纷问题。十月怀胎的孕育过程中,代孕女性与腹中胎儿的朝夕相伴难免会产生亲密不舍的情感,这使得代孕女性极有可能在婴儿出生之后因难以割舍而毁约,拒绝将婴儿交予委托方。6、代孕女性对委托夫妇家庭婚姻关系的破坏问题。代孕妈妈以第三者的身份介入到夫妻关系中,存在着破坏婚姻关系的可能性。两性关系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而代孕女性的出现无疑会对委托方原本稳固的家庭模式起到撼动作用,委托夫妻之间的感情、生活节奏等方面都会不可避免地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既然代孕本身伴随着较大的危害性和风险,在我国处于地下状态,是官方明令禁止的,那为何其屡禁不止,仍然畸形地蓬勃呢?原因是多方面的。1、需求旺盛。我国近年来适龄产妇的不孕不育患病率大幅增长。数据显示,国内不孕不育的平均发病率为12.5%-15%;我国不孕不育患者人数已超过万。全国约有1/4的不孕不育患者久治不愈。考虑到现代人生育年龄推迟、生活压力、熬夜等不健康生活习惯、环境污染等原因,卫生专家估计这一比例还将不断攀升。不孕不育人群的扩大使得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需求不断增长。这也导致了我国有代孕技术需求的潜在人群也在进一步增长。失独家庭和已丧失生育机会、希望生育二孩的高龄夫妇也有代孕需求。2、暴利驱使。在代孕相关的记者暗访中,一位曾在代孕机构工作过的人坦诚:“做一单业务,利润在30%至60%之间。”代孕客户花了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到达代孕妈妈手中的只有十几万元或二十万元。以美国为例,代孕过程的花费是可达15万美元,而代孕妈妈的收入一般不会超过3万美元。在前文提到,部分印度的代孕妈妈只能拿到美元的代孕费用,而受术夫妻所付出的金额是多少呢?据不完全统计,约为2.5万美元,最低也有1.2万美元。可见,除去受术夫妻往返路程和住宿的费用,大部分金钱流入了中介机构的口袋,使得他们愿意铤而走险。3、监管乏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只是部门规章,层级低,适用范围狭窄;其次,《办法》的约束对象仅限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于从事非法代孕的个人和中介机构鞭长莫及;再次,处罚手段少、力度弱,对于实施代孕技术的医疗机构,仅规定了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的罚则,低廉的违法成本与高昂的非法收益不成正比,铤而走险在所难免。虽然禁止一切代孕行为并不能消除地下代孕、跨国代孕等社会负面影响,代孕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也对医学、法学、伦理学等多学科领域提出了新的挑战,但是面对新技术引发的新矛盾,在我们做好充足准备之前,禁止代孕也许是最安全而又谨慎的选择。参考资料1.唐洁琼.非商业妊娠型代孕合法化的伦理考量[J].医学与哲学,,():38-42.2.孔德猛;刘沣娇;.从“生殖互惠”的视角对国外“妊娠型代孕”生育的研究[J].科学技术哲学研究,,05:80-86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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