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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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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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高新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3号)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娄政发〔〕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且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应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以及因特殊原因导致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逐步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扩大至17周岁。
二、救助内容与标准
(一)机构康复训练。为0-6岁视力残疾儿童提供1次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并每人救助元;常年为0-6岁听力、言语残疾儿童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以及为0-6岁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功能、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并每人每月救助元(其中含市残联每人每月救助的元),康复训练救助时间按终止或退出的实际时间计算,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由市、县两级每年按任务指标和资金预算等情况予以落实。
(二)辅助器具适配。根据需要为0-6岁视力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助视器,救助标准平均每人每次元;为经检查后确认适合佩戴助听器的0-6岁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发助听器,救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次元(用于补助助听器产品费、验配服务费);根据需要为0-6岁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在救助年龄内,假肢、矫形器配发次数每年不超过1次,助视器、助听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配发次数每3年不超过1次。
(三)手术。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0-6岁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每人一次性救助7.5万元(用于补助人工耳蜗产品费、术前检查费、手术费和术后调机费等)。为患有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的0-6岁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8万元(在救助年龄内,个人手术累计救助次数不超过2次)。
以上救助标准为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最低标准,并将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此次救助不影响残疾儿童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相关政策。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经残医院(医院)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并出具诊断证明书,残疾儿童监护人(包括残疾孤儿所在的村级组织或残疾儿童所在的福利机构)持家庭户口本、残疾人证原件或诊断证明书,填写《新化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向县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康复机构等代为申请。
(二)审核。县残联要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及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先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接受康复服务的定点康复机构(包括康复训练机构、辅具器医院),再由县残联开具康复服务介绍信;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县残联应及时说明理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应坚持就近就便原则,确需到省级、市级以及娄底市其他县市定点康复机构的残疾儿童,由县残联转介至市残联统筹安排;自愿到外省或外市州定点康复机构以及市内非定点康复机构的残疾儿童,经县残联审核同意并签订有关协议书后,方可进入自主选择的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三)救助。残疾儿童监护人持康复服务介绍信到选定的康复机构进行注册登记并签订康复协议(康复机构应将协议复印件报县残联备案),正式接受所需要的康复服务。对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系统训练超过10个月、经评估后确无康复效果的残疾儿童,应告知其监护人并终止该项目救助。
凡具备承担相关康复项目任务的服务机构且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和无重大伤亡责任事故的独立法人机构均可申请为定点康复机构。县级定点康复机构由县残联会同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医疗保障等部门组织相关专业康复专家评审并报市残联批准后认定。定点康复机构须与县残联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目标任务与工作职责,并实行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定点康复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由县残联另行制订,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效果评估机制。
(四)结算。
1.结算方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手术)费用结算按照“先申请、后康复、再补助”原则进行,补助时间从康复机构登记之日起计算。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范围,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相关部门按政策或项目资金规定先行结算,剩余部分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额或差额补助。残疾儿童在省级、市级、县级定点康复机构(医院)发生的康复服务(手术)费用,除专项指定由省或市残联经费结算外,由定点康复机构(医院)与县残联、县财政局直接结算。经县残联转介市残联统筹安排至本市其他县市定点康复机构(医院),以及经县残联审核同意在外地定点康复机构(医院)、市内非定点康复机构(医院)发生的康复服务(手术)费用,由残疾儿童监护人先垫付康复服务(手术)费用,待康复服务(手术)完成后持相关结算凭证到县残联申请补助。残疾儿童所需要的基本辅助器具,由县残联根据需求情况按政府招标程序进行集中采购,适配经费由县残联会同财政部门结算。
2.结算周期: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在每一个季度最后一月的月末进行定期结算。由定点康复机构(医院)直接结算的,须向县残联提供《新化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新化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结算表》(附件2)、《新化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康复机构结算汇总表》(附件3),申请审核结算;由个人结算费用的,在康复服务(手术)或自行采购辅助器具完成后于当季最后一月的月末向县残联申请补助,其中:康复训练类的须提供《新化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康复训练相关资料、收费凭证、医保结算单或大病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凭证、外省或外市州的康复训练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残联组织出具的该机构定点康复机构证明;手术类的须提供《新化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医院病历材料复印件、出院小结、医保结算单、大病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凭证;自行采购辅助器具类的须提供《新化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货物含税凭证。
县残联根据上述所提供的资料在下一季度的月初进行汇总,并及时将《新化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县财政局进行审核与结算资金。
四、经费保障
(一)县人民政府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保障主体,根据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数量、救助标准、工作保障等情况并结合本县实际,科学测算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需求,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相应工作经费,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二)县财政局要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省市康复专项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安排康复专项资金,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正常实施和有效运行。
(三)县财政局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县残联所报送资料的审核批复,并及时、足额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给定点康复机构(医院)或残疾儿童监护人。
(四)县医保局要对残疾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医疗救助等报销、救助情况进行联审。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对残疾儿童救助资金进行重点检查、重点监督、重点跟踪以及重点审计,确保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医院或辅助器具适配过程中所发生的康复服务费用不重复、失当补助,防止假冒、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加强对全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其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统筹协调。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承诺,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部门协作。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扶贫、医疗保障等部门以及残联组织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1.残联组织要加强宣传、组织协调,全面摸清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做好救助对象的审核,定点康复机构的准入、评估、退出,康复救助实施的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定点康复机构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培养从事康复救助的专业人才,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信息录入和管理;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其他相关保障工作。
2.发改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
3.财政部门要按规定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会同残联等部门研究制定康复救助提标扩面政策,并加强资金监管。
4.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包括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专业人员在内的特殊教育教师、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促进残疾儿童康复人才队伍建设。
5.教育部门要为康复后的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小学或幼儿园就读提供支持保障。
6.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定点筛查评估医疗康复机构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康复技术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早期筛查、诊断、干预等工作,及时将有需求的残疾儿童转介到康复教育机构接受康复教育训练。
7.民政部门要按相关政策做好对孤残、低保家庭以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中残疾儿童的生活救助,加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困难家庭的救助。引导社会捐助用于残疾儿童康复。督促婚姻登记机关加强宣传,引导新婚夫妇主动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减少缺陷婴儿的出生。
8.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康复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
9.扶贫部门要对建档立卡残疾儿童家庭给予特别扶持,防止因残返贫;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的信息资源共享。
10.医疗保障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将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报销标准。
(三)提升服务能力。相关部门要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康复机构设置规划,将康复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康复机构,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加强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信息录入和管理。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慈善机构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人员等社会力量作用,做好发现告知、协助申请、志愿服务等工作,以及鼓励、引导社会捐赠。
(四)强化监督管理。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监督管理责任,坚决查处康复救助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残疾儿童康复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意外伤害等风险分担补贴机制,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定期向社会公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康复救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在社会信用体系中予以记录。
(五)抓好政策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请程序和要求。要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收集有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网上舆情、来信来访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化解矛盾。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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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新化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
????????2.新化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结算表
????????3.新化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康复机构结算汇总表
????????4.新化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汇总表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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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2日
做消防员,端铁饭碗!拿财政工资,交五险一金!消防部队自年10月份改制后归属国家直管,
武警部队正式与消防作别。
国家消防员大量招人!
军事化管理,军检合格,政审合格,体能合格,技能合格,可直招入国家消防队。
待遇优厚,45岁退二线,55岁退休,享国家事业编制。
退伍军人与社会青年均可报名。
18岁到26岁,有B2驾照的放宽到32岁。
先培训后上岗!现在开始报名!
近年,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46号)和公安部等7部委《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37号)等文件精神,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尤其是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长足发展。目前,全国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含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由“十一五”末的8万人增至20万人。但是,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的需求日益增长,消防专业力量不足仍是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
据统计,全国尚有个城市消防站人员编配不足,个已建成城市消防站因人员不足等原因未投入执勤,个县城没有消防专业力量,“十二五”期间各地规划“应建未建”或在建的城市消防站个,总体缺额至少8万人。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广大乡镇地区消防力量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除县政府所在城镇外,全国3.1万多个乡镇仅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个。其中,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共个,已建队个,仍有近三分之一的镇未建队;历史文化名镇、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建成区超过5平方公里或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以上的规模较大乡镇共个,已建队个,仍有45%的乡镇未建队。
为什么选择消防员
一、向“钱”看
月薪—,第一年综合工资不低于6万(五险一金交完),消防车驾驶员月薪—,年综合收入7万元以上(五险一金交完),以后按年限、级别和岗位逐年递增,缴纳五险一金,并享有消防队统一福利待遇。
二、向日常看
被服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由消防队统一免费发放;住宿和伙食由消防队免费提供;每年可享受30——95天带薪探亲假期,往返路费由消防队报销。
三、向党靠拢
在消防队工作期间,表现优异者,可申请入党并培养为管理干部,(副班长、班长、队长助理、副中队长、中队长等)
四、职位好,是职业性选择
工作稳定,待遇好,政委福利待遇好,国家性队伍,适合长期性发展,长期签定合同,45岁即可转入二线,从事消防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消防事业。
2.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纹身。
3.政治审查合格。
4.年龄18-26岁;退伍军人优先考虑,拥有B2即以上驾照者年龄可放宽到32岁(消防车驾驶员)。
福利待遇
1.条件合格报名后在基地岗前培训10-45天即可进入消防队。享受财政工资,第一年综合收入6万-10万,以后按年限、级别、岗位增加。
2.消防队统一购买五险一金,每年享受30天以上带薪探亲休假,往返路费由所在消防队报销。
3.被服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由消防队统一免费发放。
4.住宿和伙食由消防队免费提供。
5.在消防队工作期间表现优异者,可申请入党,培养管理干部(副班长、班长、队长助理、副队长、队长、副中队长、中队长)。
今天,消防救援人员(含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光荣之家”门牌来了!
近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通知》(海府规〔〕5号),《通知》明确了6个方面17项具体措,实现了原有优先和保障政策的平移,在推动军地政策衔接、崇尚消防救援职业荣誉和解决消防员福利待遇等方面进一步予以明确。
要文如下:
01
为消防救援人员(含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家庭颁发“光荣之家”门牌;记功奖励人员由户籍地镇街、村居委会送奖上门,相关部门发放奖励金…
02
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政策优待.
03
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家属随调工作参照《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执行,因就业困难而未就业的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家属,继续享受改制前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发放政策。
04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合同期满后,若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作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优先推荐从事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转岗。
月薪—,第一年综合工资不低于6万(五险一金交完),消防车驾驶员月薪—,年综合收入7万元以上(五险一金交完),以后按年限、级别和岗位逐年递增,缴纳五险一金,并享有消防队统一福利待遇。消防学员报名材料1、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2寸彩照各8张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3、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4、学历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5、退伍证(退伍士兵需带退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6、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7、县级以上体检报告单(常规体检、血常规、血糖、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三对、心电图、胸透、尿液吗啡及病毒监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新化退役无忧办公室)报名(吴生)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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