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Name}
首页
多指畸形病因
多指畸形分类
多指畸形诊断
多指畸形检查
多指畸形表现
多指畸形科室

ldquo百村行rdquo惠民政

干货来咯!创业就业产业发展民政救助医疗救助居民养老计划生育你想咨询的政策都在这里了,快带上你的小本本来学习吧!创业就业,产业发展篇

问题1:什么是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如何领取?

答: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我县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

其中,“毕业学年”是指自大学生毕业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含合伙经营。

问题2: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如何领取?

答:自年1月1日起,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在县内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元的创业补贴,每人限领一次。

问题3: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创业补贴,如何领取?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元的创业补贴,每人限领一次。

问题4:什么是返乡创业人员创业补贴,如何领取?

答:自年1月1日起返乡人员首次创业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可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元的创业补贴,每人限领一次。

问题5:创业补贴申领程序,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①申请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者,持申请材料,向创业所在地乡镇人社中心提出申请,由乡镇人社中心进行初审,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并出具初审意见。

②审核拨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对各乡镇人社中心初审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对审核通过的补贴对象,在建始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开设的银行账户。

③办理时间:每年4-6月。办理地点:各乡镇人社中心。建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指导股:-。

问题6:职业培训方面政策有哪些?

答:复工复产:复工复产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上年度在所在企业有参保记录或能提供连续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相关凭证)的返岗、转岗职工,以及自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年1月24日),被复工复产企业新录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职工,均可参加企业复工复产上岗培训。

以工代训: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扶贫车间和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参保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自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年1月24日),参与和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

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湖北省内全体劳动者可登陆具备资质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含APP)自主选择免费培训资源进行学习。企业在岗职工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除自主选择线上培训平台免费培训资源学习外,还可由企业或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参加补贴性线上技能培训。

问题7:疫情期间稳岗返还政策是什么?

答:返还程序:疫情期间,由州信息中心提供参保企业数据,将缴费达到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信息数据发函至建始县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联合核查,对核查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打入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返还标准:对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予以返还;对裁员(减员)率高于5.5%的企业,按70%予以返还;对参保职工人(含)以下的企业,可直接按%予以返还。

问题8: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是什么?

答:申领对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申领条件:失业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返还标准:按缴纳满一年返三个月(标准是元/月),每增加一年递增两个月,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民政救助篇

问题9:城乡低保纳入条件及保障标准是怎样?

答:①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恩施州低保标准(元/人/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恩施州人民政府规定条件。②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1.8倍以内)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年度恩施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元/人/年.(建始县分五档救助:元/人/月、元/人/月、元/人/月、元/人/月、元/人/月)

问题10:特困供养人员纳入条件及保障标准是怎样?

答:凡具有村(社区)居民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三无人员),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年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元/人/年。

年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元/人/月。

问题11:孤儿认定条件及保障标准是怎样?

答: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一是父母双亡;二是没有履行法定收养手续的代养孤儿或弃婴;三是父母一方死亡,一方失踪或双方失踪达两年以上;四是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事实孤儿,不得纳入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年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元/人/月。

问题12: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及救助标准是怎样?

答:临时救助是针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遭遇急难型困难家庭按不超过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倍予以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

遭遇支出型困难的家庭原则上按不超过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倍予以基本生活救助,不超过《建始县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操作办法》规定的最高救助金额。

问题13: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及标准是怎样?

答:具有本县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以申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具有本县户籍并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可以申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问题14:高龄津贴的保障对象及标准是怎样?

答:具有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享受高龄津贴。

80-89周岁50元/人/月、90-99周岁元/人/月、周岁及以上元/人/月。

问题15:如何申请办理残疾证?

答:残疾证办理坚持自愿、属地管理原则。户口在我县所有的残疾人,其残疾程度只要能达到国家残疾标准,只要自己愿意,都可以向我县残联申请办理残疾证。残疾证办理共计分七个步骤:申请、受理、评定、公示、审核批准、发放存档、乡镇残联领证。残疾人证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新证,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

问题16:残疾证到期换领有哪些具体要求是必须要注意的?

答: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证》)的有效期为十年,到期换领新证在有效期内可以提前6个月时间办理。如果残疾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及时进行换领,那么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将会自动将其残疾证注销。残疾人要想再持有残疾证,那么就需要按相关规定重新申办。②残疾证到期换领原则上必须本人到县残联办理。③残疾证到期换领需提交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3张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④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规定,残疾评定不再允许目测评定。因此,对于以往是通过“目测评定”的持证残疾人,残疾证换领必须要到县残联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鉴定,然后再根据评定医生鉴定结果确定其残疾类别和等级;对于以往是通过“医学鉴定”、残疾状况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且能够直观判断其残疾程度的持证残疾人,不需要重新做残疾鉴定,可以直接换领残疾证。

问题17:智力、精神和未成年残疾人如何申请办理、换领《残疾证》?

答:智力、精神和未成年残疾人申请办理、换领残疾证还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在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即可):①能体现双方直系血缘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出具的说明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其他能够证明其双方关系的合法证件(结婚证、收养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问题18:残疾证的办理有哪一些特殊规定?

答:①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等级)要达到一、二、三级的方可提出申请。②言语障碍者:必须要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③精神障碍者:必须要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且需要提供申请人最近一年来的服药和治疗病历。④因病致残、因意外伤害致残、不能直观认定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同时还需提供出院证明或诊断报告。

问题19:辅助器具发放的对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持有残疾证,有需求、适合使用辅助器具的残疾人。

问题20:我县辅助器具的领用该如何进行申请?

答:残疾人需要领用辅助器具可以向乡镇残联申请领用,并如实填写《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在选择辅助器具时,最好是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适配,否则,不当使用,反而会给残疾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甚至加重其残疾程度。

问题21:残疾人两补是指什么,哪些对象能够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是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元/人月)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0元/人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享受对象:有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享受对象:有残疾证、是低保户、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如果某残疾人残疾等级是一、二级,同时又是低保户的,那么他可以同时享受上述“两项补贴”。

问题22:哪些对象不能够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①没有残疾证的;②有残疾证,但不是在我县残联办理的;③享受了工伤保险护理生活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护理生活补贴的,不能同时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问题23:哪些对象能够享受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申请时需要提供那些资料?

答:家庭困难精神类残疾人持本人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进行申请。

问题24:每个年度精神残疾人可以免费领用多少金额的药品?

答:每个持证贫困精神类残疾人每个年度可以在县残联申请领取元的免费药品。

问题25:哪些对象可以享受残疾大学生考试奖励,奖励性质是什么,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每年参加全国高考被正规大学录取的残疾大学生或低保残疾家庭(仅限残疾学生父母)大学生;每年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录取考试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残疾学生或低保残疾家庭学生。

奖励性质属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专科生每人0元、本科生每人元、研究生每人0元、博士生每人元(具体金额以当年文件或通知为准)。

问题26:残疾大学生考试奖励该如何进行申请?

答:①参考当年5月30日前到县残联申报残疾考生或低保残疾家庭考生及其残疾亲属信息;②参考当年6月30日前将考生的准考证号、报名号、填报志愿等情况上报县残联;③录取当年9月15日前将录取结果,以及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残疾大学生或低保残疾家庭大学生身份证、残疾人证(或残疾亲属残疾人证)、大学录取通知书等的原件、复印件上报县残联审核并登记,最后报请省残联认定。

问题27:0-10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对象有哪些?

答:具有建始县户籍或居住证的残疾儿童,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年龄在10周岁(含10周岁)以下,儿童身体状况稳定,符合康复医学指征,有康复意愿并且家庭积极配合,经县残联确定、安置康复定点机构进行综合康复训练达到规定疗程的残疾儿童或残疾高危儿童。

问题28:0-10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本人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

问题29:0-10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分类和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实施手术类:视障类:先天性白内障儿童复明手术,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的自付部分,单眼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元(限一次手术)。术后视觉功能训练每人不超过元/年。肢体类(不含脑瘫):脊柱裂、多指(趾)、并指(趾)、脊柱及骨性胸廓先天性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脊膜膨出后遗症等导致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先天性关节畸形如马蹄足,先天性关节脱位如髋关节、膝关节脱位等常见的、严重影响儿童正常生活和活动,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有康复潜力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的自付部分,0元以内的予以据实补助;0元以上(含0元)的按0元补助。术后康复训练费每人不超过1元/年。

康复训练类:本县辖区内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按照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康复需求,执行不同的康复救助标准。其中:0—6岁(含6周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6万元/年·人,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训练时间不足月数的,按每月最高金额不超过1元支付;7—10岁(含10周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万元/年·人,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训练时间不足月数的,按每月最高金额不超过元支付。

辅助器具适配类: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由手术医师、康复医师、辅助器具适配技师根据患儿的病情,提出适配意见,在征得患儿监护人同意后为其适配辅助器具。受助儿童每年可适配辅具2—3件,按其生长发育需求可每年更换。

其他由省级、州级救助的项目:儿童人工耳蜗项目、儿童助听器项目以及苯丙酮尿症患儿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救助,按照省残联、省卫计委、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年湖北省残疾人专项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鄂残联函〔〕2号)、《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恩施州政规〔〕2号)要求执行。

问题30:什么是严重精神障碍?

答: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

问题31:怎样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答: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及时发现可以使患者得到早期治疗、正确干预,避免病情发展。如果家人发现以下现象就要引起注意:难以入睡、易惊醒;情感冷漠,失去以往的热情;喜欢独处、自语自笑,生活懒散,发呆发愣,外出游荡,夜不归家;敏感多疑,沉默少语,不与人交往;语言表达异常、话题不多、语句简单、内容单调;脱离现实,沉湎于幻想之中等。家人发现这些表现应主动与乡镇卫生院的联系,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指导。

问题32: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如何就诊?

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工作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通知要求执行,患者家属可直接向各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线指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进行综合评估审核后,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州县两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医院(医院住院部目前暂处于封闭状态,三孔桥门诊床位有限,需提前电话联系,精神卫生中心门诊联系-、建始博德精神病院(联系-)。

问题3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中承担哪些职责?

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组织开展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政策宣传活动;优先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随访并进行评估。每次随访包括危险性评估、精神状况检查,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养老、医保篇

问题3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户籍在我县的城乡居民。

问题3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缴纳方式手机搜索“湖北税务APP”自主缴纳,也可以为他人代缴。

问题3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是多少?

答: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元、元、元、元、元、元、元、元、0元、1元、元、2元、0元共13个档次,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问题37:政府代缴保费人群有哪些与标准是多少?

答:对重度残疾一、二级人员,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元/人/年。允许代缴对象增加缴费,缴费按照相应档次予以缴费补贴。

问题38:养老金领取标准是多少?

答:月领取标准=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问题39:养老金领取的时间、手续及资格怎么认证?

答:符合领取条件(男女均为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在到龄前一个月到所在乡(镇)人社中心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本人不能前去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参保人员在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若参保人员已达60周岁但未按年度缴费,超过60周岁才补缴相应年限保险费的,从补缴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之前待遇不予补发。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时本人必须通过“恩施社保APP”进行资格认证,待遇领取人员必须每十个月通过“恩施社保APP”进行资格认证。

问题40:参保人员死亡后的待遇是怎样?

答:参保对象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依法继承;参保对象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从死亡次月停发养老金待遇,未领完的个人账户可依法继承。待遇领取人死亡后继承人30日内按要求提交资料(户籍注销证明、继承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和指定银行的继承人账户、注销登记表),按死亡当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一次性发放十个月丧葬补助金。

问题41:今年城乡居民按照医保费标准缴纳了元,为什么个人账户在去年基础上没有增加,年以前的门诊个人账户会不会清零?

答:自年1月起,全州实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不再配置医保门诊个人账户。

年尚未出台清零原个人账户的政策,如果原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上有余额,仍然可在州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继续使用,用完为止。

问题42:参保居民在哪些机构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答:医院及州内县域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发生的合规(目录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在门诊统筹基金中报销。

问题43: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有没有限额?

答: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合规(目录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报销金额有单日限额和年度限额,单日限额为25元,年度限额为元,不结转下年度使用。

问题44:参保居民到医院门诊就医,怎么看不见门诊特殊慢性病账户的钱了?已取得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如何享受待遇?

答:自年1月起,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改为门诊就医按比例报销模式。普通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按照70%报销,建档立卡贫困户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按照80%报销。年度累计报销金额不超过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限额,建档立卡贫困户门诊特殊慢性病年限额在普通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年限额的基础上增加0元。

问题45:年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可以在哪些机构报销?

答:除州内医保门诊医院、药店、个体诊所外,年还新增了慢性病定点村卫生室,到以上定点医药机构均可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即时报销。

问题46:居民贫困人口在县内住院如何进行兜底保障?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本县内就医的执行“”报销政策:住院合规费用报销达到90%,门诊重症门诊合规费用报销达到80%,年度自负合规费用控制在元以内(不含自缴门槛费)。

居民贫困人口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四位一体一站式结算。医院、乡镇卫生院住院自缴门槛费和医疗费报销的政策一样。

问题47:居民贫困人口在县外住院如何进行兜底保障?

答:经过转诊后到州级、医院住院的,执行“”报销政策:健康扶贫兜底确保达到住院合规费用的85%,年度自负合规费用控制在0元以内(不含自缴门槛费)。如果县内县外都有住院的情况,兜底分别计算。医院、乡镇卫生院住院不需要办理转诊(州内县市互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按要求办理转诊手续、不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健康扶贫基本医疗保障政策。

计划生育篇

问题48:避孕药具免费吗,到哪里可以领取?

答: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免费领取(自动发放机领取、扫码领取)

问题49:母婴阻断项目包括哪些,免费吗?

答:母婴阻断是指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首次孕检即做免费筛查。

一旦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应当及时为其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儿童出生后,及时提供免费抗病毒用药;给予科学的婴儿喂养指导,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问题50:怀孕为什么要增补叶酸?怎样增补叶酸?到哪里领取?

答:叶酸是胎儿快速生长发育不可缺少的物质。孕妇缺乏叶酸可影响胎儿细胞分裂增殖,使胎儿发生出生缺陷,其中以神经管缺陷最为严重。国家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包括城市流动人口免费提供6个月叶酸片,在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前3个月服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县级医疗机构及县妇幼保健院均可免费领取。

问题51:儿童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为多大孩子提供,到哪里领取?

答:为贫困地区6-24个月龄儿童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以下简称营养包),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县妇幼保健院免费领取。

问题52:为什么要做婚前医学检查?

答:婚前医学检查是为即将步入婚姻圣殿的情侣提供的一种健康检查,通过婚检可以了解结婚前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包括有无男性或女性生殖系统发育异常、慢性病、传染病、性病、遗传病等。

问题53:免费婚检的对象及程序是怎样的?

答:在本县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前可享受免费婚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问题54:为什么要开展孕前优生检查?

答:为了有效的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孕前身体状况与出生缺陷的发生关系密切,就减少出生缺陷而言,孕前检查具有很高的针对性。

问题55:孕前检查程序怎样的?哪些人可以检查?

答:夫妻双方或一方属于本地户口且计划怀孕的夫妇,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或各乡镇卫生院均可进行孕前检查。

问题56:哪些需要终止妊娠手术审批?

答:早期怀孕(14周以内)、未达到法定年龄、未婚在校学生要求终止妊娠的,不需要审批。14周以上孕妇有严重疾病不适继续怀孕(县级医疗机构证明)、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或严重缺陷的,需出示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产前诊断机构(恩医院)的证明,属政策外妊娠的,方能开取证明。其他正常情况政策内妊娠均不能开取。

问题57: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是什么?

答: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需要满足4个条件:申报人必须是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年至1年没有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享受奖励扶助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0周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每人每年元。

问题58: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是什么?

答: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需要满3个条件:扶助对象夫妻一般应在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补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简称失独)家庭扶助对象每人每年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对象每人每年元。

政策解答部门及联系电话都在这儿!有何不懂,尽情打call(点击可查看大图)

点个在看让更多人看到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lvxshes.com/dzjxks/1426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