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
学生事务攻略
校医院之学生医疗
费用报销范围及方法
(一)报销范围
医疗费报销范围严格依据《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执行。包括:
1.医院、医院医院所发生的门诊及住院医药费(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诊疗费、护理费等费用)。
2.因公外出或假期探亲急诊患病的医药费。
3.因病情需要,安装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人工喉和人工关节等费用,按国产最高价报销,超出部分个人自理。
4.器官移植、组织移植列入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项目有:肾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其他器官移植、组织移植的医疗费用公费医疗不予报销,器官移植、组织移植中器官源、组织源及其相关费用公费医疗不予报销,由个人负担(相关费用指器官源、组织源的取材费、运输费、供受双方的配型费及其他与供体有关的费用)。
5.已婚学生计划生育手术的医药费。
(二)下列各项费用公费医疗不予报销
1.挂号费、特护费、陪护(住)费、出诊费、伙食费、营养费、保温箱费、卫生费、文娱费、赔偿费、记帐单费、病历费、医疗手册费、担架费、压瓶费、取暖费、空调费、电炉费、电话费、电视费、电冰箱费、就医路费、急救车费、气功费、医疗咨询费、优质优价费等。
2.各种体格检查费。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等各种预测费。预防服药、接种,不孕不育症的检查、治疗费。
3.各种整容、矫形、生理缺陷、健美的手术、治疗处置、药品费以及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一切费用。
4.上级文件规定的带有滋补性质的中药饮片、食品等医药费。
5.各类会议的医药费和用于科学研究的医药费。
6.学生集体外出实习、实践的预防用药费用。
7.由于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宠物抓咬、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行为发生的医药费。
8.出国和到港、澳、台等地区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发生的医药费。
9.未经转诊,医院及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及自行购买药品的费用。
(三)报销时间及办法
1.报销地点:校医院(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2.报销时间:周三下午1:30—4:30办理学生报销,寒暑假、节假日除外,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
3.报销方式:报销为记帐模式。医院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签字、盖章,直接录入公费医疗专用软件,打印两张对帐凭条,患者签字确认,医院各留存一张。
4.报销期限:费用发生当月或下月报销,即本月发生的医药费可在当月或下一个自然月内报销,寒暑假、节假日期间时间顺延。本年度12月的医药费在次年1月10号之前报销完,超过期限的不予报销。每人每月限报销一次。
5.报销程序:持学生证报销(替他人办理报销时须提供代办人及患者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报销手续须提供公费医疗处方或医疗保险处方、所有费用明细清单、转诊单(急诊除外,但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和急诊病历)、有效收据(机打发票)。必要时,须提供药品包装和说明书。
(四)医药费报销有关规定
1、大学期间已经用社保卡结算的费用不能再从公费医疗途径报销。
2.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门诊开药量急性病不得超过3日量,慢性病不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2周量。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增生疾病的,对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种类药品的,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的药量。一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超过规定的药量,校医院药剂科有权拒绝发放,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有权不予报销。
3.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医院就医,不得重复超量多开药品,否则超量部分自付。
4.《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用药,一律自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标明“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的药品,个人先负担5%;已标注个人负担比例的(部分药品自付比例为50%),由个人先按比例负担,其余部分再按相应比例报销。标有“适”字的药品,须在此适应症(或病种)范围内使用,凡有两种(含)以上适应症(或病种)限制的药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纳入支付范围。医院医院使用的药品,在所限制范围以外使用的,不列入支付范围。对报销限制内容中标有“限门诊使用”的药品,仅限门诊使用。凡药品同时注有两种(含)以上限制要求时,应同时按限制要求办理。
5.门诊做大型检查,如CT、核磁共振、彩超、超声心动、冠脉造影等单项检查费用在元以上(含元)的,医院业务副院长审批(急诊和住院除外)。未经审批的自负40%。
6.在检查、治疗项目中单项费用超过元(含元)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属于贵重医用材料,使用贵重材料(含一次性医疗器械、一次性进口医用材料等),公费医疗报销发生费用的70%。
使用贵重医用材料需由经治医生填写《贵重医用设备及材料检查、治疗审批表》,经本人或家属签字,医院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批备案后,方可按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报销。
7.治疗颅内深部、小的实质性病变(限3cm以下)包括颅内动静脉畸形的伽玛刀治疗费用(医院),公费医疗报销所需费用的60%,凡在适应症范围内进行伽玛刀治疗的,由经治医师填写《贵重医用设备及材料检查、治疗审批表》,本人或家属签字后按公费医疗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所发生的伽玛刀费用可按规定比例报销。
8.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已婚学生计划生育报销办法按照《首都师范大学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执行。
9.因病休学的京外学生,需要看病就医者,医院提出异地就医申请,填写《北京市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异地就医审批表》,医院报请公费医疗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异地就医。异地医疗有效期最长为一年。医院应为当地医院,并能够提供机打发票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
10.因原治疗单位没有中药饮片,医院公费医疗部门盖有外购证明的处方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买(不可全方外购),报销时持外购处方和药店发票。西药和中成药不得外购。
11.大学生因公外出、实习期间患病,可在医院看急诊,报销时需院(系)提供外出证明,并携带当时看病的病历、药品底方、有效收据(机打发票)及收费明细清单。
12.在外地就医的,医药费报销按北京市公费医疗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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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比例
(一)门、急诊医药费
1.医院发生的门、急诊费用,学生自负10%。
2.患有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衰竭血液透析治疗等三种特殊疾病,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3.学生放假期间门诊医药费实行限额报销:寒假最多报7.5元、暑假最多报15元;符合急诊的报销50%。医院医院转诊的按正常比例报销。
4.对投保商业保险的学生,发生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未赔付部分再按公费医疗相关规定报销。
(二)住院医药费
1.医院住院,发生的符合公费医疗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学生本人自负5%。
2.急诊抢救连续留观并收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七天内留观的医疗费用,可合并纳入住院费用一起报销。急诊和急诊留观后未收住院的医疗费用结算同普通门诊。
说在最后
除了小编整理的这些内容,医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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